幸福感是什麼?


      幸福感是什麼?




中國哲學三大主流對幸福的概念為,儒家:導源於好學、行仁、及人群的和諧,強調推己及人,說明道德的實現和個體幸福感有相當高的一致性,也強調人際和諧就是幸福;道家:逍遙自在、心靈與大自然的和諧,乃至於由忘我找到真我,個體若能配合宇宙萬物運行,便擁有幸福感;禪宗:寄託於明心見性,求得本來面目而達到入世、出世的和諧,重視個體內心的平衡狀態。


而西方心理學家所定義的幸福是,個體主觀經驗與正向感受,而非外在客觀的評量標準,並認為幸福感是從情緒與認知兩方面,對生活評價所得到的結果。Seligman 指出幸福感是對過去滿意、對未來樂觀、眼前快樂、以及展現長處與美德。Diener (2000) 認為幸福感包括生活滿意度、重要領域 (工作、休閒) 的滿意度、較多的正向情感、較少的負面情感。

幸福感為評估身心健康重要的指標,生活中覺知到較多的幸福感,將預期有更積極的生活態度和良好的生活品質。而影響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可歸為下列幾類:

基本心理需求的滿足:自我決定理論 (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認為人類與生俱來就有追求心理成長和發展的傾向,因此個體會主動追求三種基本心理需求的滿足,即勝任感需求、自主感需求和關係感需求。Deci and Ryan (2002) 認為,所謂勝任感需求是指個體覺得自己能有效地與環境互動的需求;自主感需求是指個體認為參與活動是出自自己的選擇和意願的一種需求;關係感需求是只和別人保持聯繫與互動,且期望自己成為團體中一份子的需求。當這三種基本心理需求滿足時,將引發適應性的結果如幸福感、活力和高自尊,而心理需求得不到滿足時,將導致個體不適應的結果如焦慮、沮喪等。
人格特質:用來表示一個人的思考模式、情感表達和行為特性的總和,以區辨自己與他人的一種獨特性質。Seligman 強調幸福感會受到正向特質的影響,而長處與美德是正向人格特質,它能帶來好的感覺、滿足與幸福感,透過學習可以改變負向人格特質,即獲得 ”習得樂觀” 的特質。另外,Klein以腦神經科學來認識幸福感,認為人類的腦有一塊掌握喜悅、樂趣與陶醉的獨立系統,當生活中有某一事件發生時,便會透過幸福記憶網路來提取資料,以誘發幸福感的發生。
社會支持:是指個體與週遭環境中的人、事、物互動的過程中,獲得各種形式的支持,進而能抵抗壓力、滿足需求及增進心理上的幸福感。
比較結果:用以衡量幸福感的個人欲求包括有與他人比較、自己過去經驗、與個人設定理想的比較。
短期生活事件:個體大部分時間都受到人格因素影響,因此幸福感多半可以保持在一種穩定平衡的狀態,但在發生一些特別不同於過去事件的經驗時,才會威脅到幸福感的平衡狀態,因而改變個人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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